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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習慣

「做自己」唔係大哂!

現今世代,總是強調「我」,常常說什麼:「做自己便好」,「做自己才會快樂啊」,別理世俗和旁人怎麼想⋯⋯然而,一個人如果只懂「做自己」,漠視了別人的感受,那真的行嗎?有心理學家提出了,請別一味叫人做自己,如果他是一個不太懂得尊重別人的人,少了對別人的關懷之心,凡事只顧及自己感受,作為朋友的,如果只叫他「做自己」可能是愛他,變成害了他,更害慘了他的身邊人。

做朋友,做家人,做伴侶,互相尊重是最基本的條件,「做自己」之餘,最重要的,依然要顧念他人。

不是尊重而是縱容

真實的確是,人生只有一次,要活得精彩,誰不想隨心而行,走自己想走的路?假如一直在思考世界和家人怎麼想,自己很難快樂和過自己想過的人生。但這裏是不是打自己嘴巴?不是呢。更是想提醒人們,在「做自己」時,別忘記一些重要的人的感受。

當有朋友或伴侶高舉「做自己」的旗幟時,其實是要思考當中的「自重」與「自私」的分別。懂得自重,同時懂得念及這個「做自己」沒有傷害他人,也沒有漠視身邊人的需要,自然沒有問題。但如果那種看似灑脫的做自己其實是帶有很大的自私成份⋯⋯如:明明一班朋友約好聚會,你也確認出席,但純粹因為「瞓過籠」而臨時爽約;或是,伴侶早已表明渴望有多點兩個人的相處時光,但你一意孤行顧着自己去玩、去蒲,尋求一個人的享樂時光。「做自己」,似乎已有點不尊重,甚至是在縱容自己的自由。

「做自己」的一念之差

這裏或會衍生另一個更深遠的問題——人格障礙。「做自己」的快活和自私的個性,有時只是一念之差,尤其是現在的“me”世代。選擇從來是有「機會成本」,就是有得必有失,你的利益很可能在踐踏別人的痛苦之上。又像是,假如你想辭職浪漫地去流浪,卻怎休得考慮一下身邊的人或情人,或家人的情感和感受,甚至考量一下實際的經濟壓力。始終不能為尋求自己的自由,便完全忘記家人的生活與快樂。

作為旁觀者當朋友的,更請別凡事只說:「隨心而行」。作為「局外人」,我們更要用清晰的腦袋去替他分析,我們比當事人更容易衡量輕重吧,最好也跟他坦誠相告;必要時更要指出他到底是否自私。

不懂得為人設想

根據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的「精神疾患診斷及統計手冊」(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,簡稱DSM,人格障礙是有以下標準:

  1. 認知功能:對自己、他人、和事件的認知;
  2. 情感功能(情感的表現方式、強度、變化度、和情感表達的合宜性);
  3. 人際關係;
  4. 對於衝動的控制。
    當一個人是自私自利,覺得「做自己」大哂,他基本都犯了以上的毛病;叫他們「做自己」看似是人生之道,但其實會助長他們不懂得為人設想的自私性格。

撰文:Heidi Wong
圖片來源:《百花》劇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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